网站首页 | 欢迎光临遵义医科大学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官方网站   中文版 | English
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诊断学实验室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013-03-28   审核人:

1、实验室工作人员努力钻研业务,熟悉所保管仪器设备、实验物资的型号、规格、性能、用途。分工负责,作到收发准确、无差错,优质为教学、科研服务。

2、准确掌握所保管仪器设备、实验物资的技术要求和保存条件,做到技术资料完整、附件齐全、存放整齐、排列有序、分类清楚、标志鲜明。

3、对仪器设备应做好使用记录,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其性能良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腐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实验室对仪器设备要严格执行学校物资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办理保管物品的领用、发放、调拨、借用等手续,保持帐、卡、物相符;对损坏、丢失物品负责查清原因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5、管理人员变动时,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每年进行一次检查、盘存并定期向本室主任汇报所保管物资消耗情况,并与物资主管部门核实。以便及时提出需供计划。

关闭窗口
 
 
 
遵义医科大学 教务处 全科医学院 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 第一临床学院 第二临床学院 麻醉医学院 检验医学院 医学影像学院
 

版权所有:遵义医科大学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 黔ICP备06003261号-2
学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
联系电话:0851-28609701 Emai:zmcsyzk@yaho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