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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2013-03-28   审核人:

1、参加实验者,必须按护士规范着装,方可进入实验室。请勿将食品带进实验室,禁止在实验室内用餐。

2、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旷课,迟到及早退。迟到15分钟者,不能参加本次实验;无故旷课者,该次实验成绩为0分;无故旷课两次或两次以上者,本学期实验成绩为0分(实验成绩占期末考试总成绩的20%,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3、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操作规程,不得乱动与实验无关的设备仪器。

4、实验前要认真复习,阅读指导书,了解实验目的、操作步骤、注意事项。

5、实验室内必须严肃认真,不得进行任何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不准大声喧哗、打闹、嬉笑。

6、实验中听从老师安排、指导、认真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范,掌握操作各环节,认真书写实验报告。

7、爱护实验设备,用后放回原处,注意节约各种实验器材和用品,严禁随意坐、卧示教床。

8、保持实验室清洁整齐,实验完毕各组将实验器材、用品、床单位、实验桌等收拾整洁或清洗干净后如数归还原位,并请指导教师核实,如有损坏或丢失应主动报告老师,及时登记,并按规定进行赔偿。将废弃用品置于指定位置,不得随便乱丢。

9、值日同学认真完成当天值日,关好水、电、门窗,经指导教师检查、核实,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0、严禁将实验室内物品带走,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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