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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2023-11-14   审核人:

遵义医科大学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教室是高校教育教学中的重要场所,为进一步规范教室管理,营造安全、整洁、优雅、舒适的教学环境,确保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保障良好的教学秩序,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教室是所有开展理论教学的公共教室,院、系所属的专用教室参照本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章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第三条 学校公共教室由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未经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借用和使用教室。

第四条 教学计划内的教室使用由教务处或各独立排课的教学管理部门进行安排,并交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备案。如教学计划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实验教学管理中心,以便做好相应准备和安排。

第五条 教学计划外的教室使用,使用部门需通过教学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由二级院系初审,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复核,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凡未办理借用教室手续而擅自占用教室者,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有权令其退出。

第六条 学校如有重大考试和工作安排时,所有已借出使用的教室应服从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安排,暂停或延后使用。

第七条 未经批准严禁在教室内进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的招生、宣传、培训、讲座等具有商业性质的活动。严禁在教室内进行传销、赌博、邪教宣传等违法活动。严禁在教室内传播宗教思想、举行宗教活动。

第三章教室多媒体管理规定

第八条 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专人负责,以保证多媒体设备正常工作。

第九条 多媒体系统实行刷卡登记制度,管理系统会自动记录使用者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使用多媒体系统。

第十条 蓝牙话筒、激光笔需到值班室登记领用,使用后归还蓝牙话筒、激光笔并注销记录。

第十一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安装软件,因教学需要安装软件时,应与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联系,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

第十二条 使用者应熟悉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基本操作方法,若多媒体教学设备出现故障,应 及时联系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进行处理,不得擅自搬动、拆卸和修理。

第十三条 严禁在多媒体控制台、电子白板、投影幕布上涂写、刻画;严禁私自插拔电源和网线。

第四章教室文明守则

第十四条 教学区域内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着装应整洁,禁止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上课坐姿端正,不得随意踩踏桌椅。

第十五条 自觉维护教室环境卫生,保持教室整洁;禁止在教室内就餐、吸烟、喝酒、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不得在教学区域内张贴告示、广告等。

第十六条 爱护室内门窗、窗帘、桌椅、灯具等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挪用、损坏、涂抹和刻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第十七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教室;

第十八条 节约用电,最后离开教室者应自觉关闭电源和门窗。

第五章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珠海校区参照执行。原《遵义医学院教室使用管理办法》(遵医院办发〔2016〕2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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