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不谋私利,反对各种不正之风。
3.讲究文明礼貌,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谦虚谨慎,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4.团结友爱,互相支持,互相帮助,顾全大局,服从中心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遵照实行。
5.遵守学校制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作旷工处理。上班时应佩戴胸牌。
6.实验室技术人员应提前准备实验课所需的各种试剂、仪器或标本;必须参加有关课程的集体备课和协助教师进行学生实验教学。
7. 坚持实验室对学生开放,在节假日和平时需加班进行实验室开放及探索性实验,应事先由实验室向中心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加班内容、时间、人员等,经审核和主任批准后,方可补休假。
8.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绝各种工作和教学责任事故的发生。
9.服从分配,刻苦钻研业务,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对承办的工作不拖延、不积压。
10.不收受与中心或实验室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11.爱护中心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维护中心信誉,不作任何有损中心信誉的行为。
12.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13.为保证守则的贯彻实施,各实验室负责人每年度组织本实验室职工对照本守则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14.中心办公室负责检查各实验室执行本守则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