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欢迎光临遵义医科大学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官方网站   中文版 | English
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临床技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职工守则
2013-03-28   审核人: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不谋私利,反对各种不正之风。

3.讲究文明礼貌,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谦虚谨慎,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4.团结友爱,互相支持,互相帮助,顾全大局,服从中心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遵照实行。

5.遵守学校制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作旷工处理。上班时应佩戴胸牌。

6.实验室技术人员应提前准备实验课所需的各种试剂、仪器或标本;必须参加有关课程的集体备课和协助教师进行学生实验教学。

7. 坚持实验室对学生开放,在节假日和平时需加班进行实验室开放及探索性实验,应事先由实验室向中心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加班内容、时间、人员等,经审核和主任批准后,方可补休假。

8.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绝各种工作和教学责任事故的发生。

9.服从分配,刻苦钻研业务,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对承办的工作不拖延、不积压。

10.不收受与中心或实验室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11.爱护中心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维护中心信誉,不作任何有损中心信誉的行为。

12.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13.为保证守则的贯彻实施,各实验室负责人每年度组织本实验室职工对照本守则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14.中心办公室负责检查各实验室执行本守则情况。

关闭窗口
 
 
 
遵义医科大学 教务处 全科医学院 基础医学院 护理学院 第一临床学院 第二临床学院 麻醉医学院 检验医学院 医学影像学院
 

版权所有:遵义医科大学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 黔ICP备06003261号-2
学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
联系电话:0851-28609701 Emai:zmcsyzk@yaho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