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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技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2013-03-28   审核人:

1、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卫生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2、 实验室的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物资及贵重物资器材,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等均应指定专人保管,定点定位地存放和使用,经常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作好使用记录和检查记录。

3、 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均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保养方法。

4、 实验室安全卫生实行定期检查,专人管理制度,各岗人员每天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水、电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实安全无误。节假日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5、 实验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走道楼梯不得堆放杂物堵塞通道。

6、 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理。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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