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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来源:发布于:2013-03-28

  为保证实验室安全,保证实验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员: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二、检查方式: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节假日前进行全面检查,每月抽查一次。

  三、检查内容:

  1、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消防法制观念和严格管理危险、剧毒药品的意识。

  2、上实验课时,抽查学生、教师是否遵守其正确使用仪器、药品、水、电。

  3、实验课结束后,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药品及器材的安全、有效,并记录。

  4、检查实验员的安全记录情况。

  5、随机抽查仪器、实物和仪器卡,其管理工作是否已经严格遵守一切安全工作的规定,防止公物被盗或丢失。

  6、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人必须及时向实验室和院领导汇报。

  7、查不安全隐患并及时记录,限期改正。

  四、检查登记:

  检查时由实验室主任记录,检查结果作为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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